资讯›热点›正文

两部门拟增列23项AI技术出口管制,含大模型与算力集群

半山听雨 2026-10-17 02:16 阅读 8 热点
商务部、科技部10月16日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,就修订《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》公开征求意见,拟在人工智能领域增列23项技术,覆盖大模型、智能体、算力集群等方向,并同步实施出口前临时登记管理。

10月16日,商务部、科技部联合发布2026年第48号公告,宣布拟修订《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》,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本轮调整涉及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光伏三大领域共40项关键技术,其中人工智能领域独占23项,涵盖大模型、智能体、算力集群、信息处理等方向。公告同时明确,对相关技术出口实施临时登记管理。

两部门拟增列23项AI技术出口管制,含大模型与算力集群

在人工智能的23项技术中,既有拟禁止出口的类别,也有拟限制出口的类别。公告举例,拟禁止出口的包括人工智能驱动的恶意代码生成与变异技术;拟限制出口的包括人工智能辅助漏洞挖掘技术等。值得注意的是,已通过开源、发表学术论文等方式进入公共领域的技术,不纳入管理范围——这为开源模型与学术合作保留了通道。

此次调整最受关注的是“临时登记管理”。在目录正式修订实施前,相关技术出口经营者需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进行出口前登记,覆盖向境外转让技术所有权、境内技术授权境外使用、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境外主体等情形。登记不等于禁止,但意味着跨境技术合作、授权与交付将留下可追溯的合规记录。

对大模型、AI芯片与算力企业而言,信号清晰:AI基础设施与关键软件能力的跨境流动,正从企业自主商业行为,进入国家安全与产业竞争交织的监管框架。此前欧盟AI法案等海外监管也在同步收紧,全球技术竞争正从产品竞争转向规则竞争。

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,此次修订是技术贸易管理的常态化工作,依法依规进行,不针对任何特定国家、地区或实体。公开征求意见期至11月15日,最终范围与表述仍可能调整。对企业来说,窗口期不是观望期,而是合规体系搭建期。

读者评论 (0)

想参与讨论?请 登录 后发表评论。

还没有评论,欢迎抢沙发!